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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青年伙同朋友拦路抢劫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10 13:51:55
本网讯(覃兆华)
“90后”倪鸿系无业青年,因没钱花边伙同朋友骑摩托车在公路寻找找钱的“路数”,对一骑摩托车的青年女子实施抢劫,后被群众人赃俱获。2012年12月27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倪鸿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2年9月12日下午,被告人倪鸿伙同“亚龙”(另案处理)骑摩托车窜至一公路寻找目标,后发现青年女子谢丽梅骑摩托车路过并向其逼近,被告人倪鸿伸手拔去谢丽梅正驾驶的摩托车钥匙,后持一把不锈钢折叠小刀刺伤谢丽梅的左胸,夺走谢丽梅驾驶的嘉陵本田男装二轮摩托车一辆逃离现场。随后,被告人倪鸿被群众抓获扭送给公安机关处理,被告人倪鸿抢走的摩托车被群众追回。经鉴定,谢丽梅的伤情属轻微伤,被抢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倪鸿持刀实施抢劫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倪鸿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抢走的摩托车已归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倪鸿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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