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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抢劫竟拿仿真枪威胁制止者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09 13:39:13


     本网讯(贺力平)   无业男子邓勇因无钱就尾随单身女性实施扒窃,受害人发现后不但不收手,还强行抢劫,过路群众看不下去出面制止,邓勇竟拿随身携带的仿真枪威胁。2013年1月7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法院一审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邓勇犯抢劫罪判处期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邓勇本来有着美好的前程,自己做着生意小有积蓄,但他不满足过安稳的日子,总想过制激的生活,经常出入歌舞厅,逐渐染上吸毒恶习,不但把积蓄吸食光,还欠下亲朋好友一大笔债,为了筹集毒资,他铤而走险干上了扒窃的营生。

    2012年8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邓勇携带上从非法渠道买来的仿真手枪来到邵阳市双清区汽车东站附近寻找作案对象,在观察过程中,他发现有一辆从长沙开往邵阳的大巴车正好进站,并看到从车下来一个年轻时髦女性,双手都提着包,猜想着该女性应该有钱,于是邓勇尾随受害女性鹿萍,在靠近鹿萍时用携带的摄子从鹿的手提包里偷出手机,但因为邓勇扒窃动作有点大,在将手机偷出时撞了受害人鹿萍一下,被鹿发现,鹿立即将手机抢回。但此时邓勇不但没有收手,反而去抢鹿的手提包。在两人争夺的时候,过路行人莫力、李洋看不下去了,两人上前制止邓勇,邓勇见有人敢阻止,便将随身携带的一把手枪(经鉴定该枪支为仿真枪)掏出并指着莫力和李洋说:“谁来阻止,我就开枪。”莫力、李洋见此情况立即退开,邓勇趁机逃至汽车东站汽车维修车间。莫力、李洋准备追击邓勇并对其进行控制时,同邓勇相识的一男子拿一把长棍子与莫力、李洋发生扭打,延误两人追击邓勇时机,并导致邓勇成功脱逃。邓勇迫于压力于同年8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邵阳双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实施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邓勇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被告人邓勇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在庭审过程中,邓勇亦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法院遂做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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