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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朋友之邀赴宴被啤酒瓶炸伤获赔
发布时间:2013-01-08 11:00:38
本网讯(张荣辉)
男子受朋友盛情邀请,参加朋友的宴会,不料就餐时,却被啤酒瓶炸伤。近日,在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因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闹矛盾的两位昔日好友的双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2012年8月5日,星期天。原告张某接到好朋友金某的邀请,称周末大家都没事,邀请张某参加聚会。当天晚上的聚会非常热闹,朋友畅饮。就在金某起身倒酒的时候,不小心撞倒了放在张某身旁的啤酒瓶,啤酒瓶滚着撞向墙角,瞬间发生炸裂,飞出去的碎玻璃片将张某的小腿划伤,血流不止,众人赶紧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 为此,张某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元。由于张某和金某二人未能就医疗费如何分摊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到法院起诉,要求金某赔偿其损失。 法院立案庭法官看过诉状后,认为此案案情简单,诉讼标的额也不大,而且原、被告还是多年的朋友,遂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原、被告召集到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进行调解。法官从亲情、人情、法律等角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反复劝说双方面对面,坦诚对待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要因为一件这样的小事情弄得本是朋友的双方走向对立。经法官多次反复、耐心调解,最终金某答应愿意承担张某医药费的一半,并当场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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