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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不成 归家途中打折妻子肋骨
发布时间:2012-12-28 15:10:25
本网讯(通讯员 胡振艺 刘媛)
到法院接受离婚解调不成后,两人怒气冲冲离开,途中两人不停地争吵,后丈夫一时怒起,将妻子肋骨打折。2012年12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韩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龚霞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8200元。
5月9日12时许,被告人韩亮与被害人龚霞到法院接受离婚案件的调解,因妻子龚霞不同意离婚,案件调解不成,两人便怒气冲冲离开法院,在回去的路上,韩亮与龚霞又因为离婚的事吵了起来,当走至叠山路附近时,被告人韩亮突然对被害人龚霞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龚霞肋骨骨折。随后被告人韩亮立即离开犯罪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龚霞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甲级。2012年5月14日,被告人韩亮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龚霞因本案受伤后即于2012年5月9日被送南昌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5月16日出院,花去医疗费共计人民币6842.28元,花去鉴定费3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韩亮曾在2001年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能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韩亮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龚霞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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