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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突招横祸 执行法官送温暖进寒门
发布时间:2012-12-20 11:16:09
法官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家中
本网讯(通讯员 赵斌 黄玲)
“这钱终于到手了,我非常感谢你们法官的努力帮助,没有你们,这钱不知到什么时侯才能得到”。从法官手中领到赔偿款的韦恩武激动的向平果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12月14日,广西平果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冒着细雨,将首笔执行款5万元送到了申请人韦恩武家中。
韦恩武原是平果县一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他应聘来到县城海天物业公司担任办公室主管。2010年1月16日,韦恩武在小区内维修公司管理的排水管过程中,不慎从楼梯上跌落,造成头部着地受伤,伤愈后定残为叁级伤残,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大部分护理依赖家人照料。失去了主要经济支柱的韦家,家庭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万般无奈之下,韦恩武只能起诉到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令海天物业有限公司支付给韦恩武各项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91800.12元。 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一直不履行义务,韦恩武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一面是家庭困难等待救命钱的申请人,一面是要养活几十名职工的困难企业。但执行法官没有在困难面前退缩,积极的来回奔走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促使他们能够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天物业公司先支付首笔款项5万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考虑到韦恩武行动不便,执行局的法官亲自将首笔执行款5万元送到他家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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