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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高”毁坏酒店电梯致三人被关半小时
发布时间:2012-12-13 09:13:14


     本网讯(李素成)   一男子汪某在酒店喝醉后,为泄愤将电梯损坏,致使被害人曾某等三人被关在电梯里近半小时。酒店工作人员报警后,和消防队员一起将三被害人救出。日前,重庆市开县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汪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讯,汪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8月6日被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5月19日刚刑满释放。2011年5月19日13时许,被告人汪某与家人、朋友在开县新华酒店吃饭时说起此事,后到该酒店开房。饮酒后,汪某越想越觉得可气,为发泄自己的情绪,便来到酒店四楼,无故将新华酒店四楼墙上的装饰品及正在运行的电梯损坏,致使被害人曾某等三人被关在电梯里。在新华酒店工作人员上前劝阻时,被告人汪某欲上前殴打工作人员,后被同行的人拦住。半个小时后该酒店工作人员将三个被害人救出。经相关部门鉴定,该酒店损失总价值2、3万余元。

    开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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