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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夜买烟不成砸超市领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2-11-16 08:41:10


     本网讯(通讯员 彭洋 侯一丹)   因半夜买烟不成耍酒疯,故意毁坏超市门脸。近日,被告人张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2年4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被告人张祥与黄华等人在夜市酒足饭饱后欲买烟,发现周围超市均已关门歇业,张祥就近找了家超市,在连续敲门无果后,将该超市的装饰门头用啤酒瓶砸烂三处,并跺坏该超市防盗卷闸门三扇。经鉴定,被损毁的物品价值4800元。案发后,张祥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郭斌经济损失20000元,并取得了郭斌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祥酒后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张祥犯寻衅滋事罪成立,应予支持。张祥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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