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醉酒问路遭拒绝 殴打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21 13:43:36


     本网讯(通讯员 赵静 黎方)   一个平素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因为多喝了两杯酒,问路遭拒后即大打出手。11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6月3日凌晨,张新和朋友喝完酒后独自一人回家,在走到泉山区太山村时迷了路,遂向路上的行人李明问路。李明看张新一身酒气,不敢随便搭话,加快脚步要快点离开。张新看李明不理睬他,非常恼火,当即对李明拳脚殴打,又持砖块殴打李明头脸。随后,张新被处警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明双眼眶骨骨折,头皮裂伤,头部遗有一11厘米的疤痕,其头部、双眼部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

    泉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新酒后滋事,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张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社区矫正部门意见,对其适用缓刑,可以认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