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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法院召开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2-12 14:03:04
交通事故案件座谈会(一) 交通事故案件座谈会(二)
本网讯(陈三女 黄安)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举办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座谈会,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鄢永华等三位法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沪昆高速上饶县段的交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两名律师应邀出席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晴主持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刘波及民三庭、审监庭、各法庭等部门干警参加座谈会。
参会人员主要当前各方在此类案件当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交流,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神抚慰金、受害者的户籍(居住地)确定、伤残鉴定、醉酒无证逃逸驾驶、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诉讼费等,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与方向。 王春晴副院长表示,该院将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完善,出台指导意见,统一交通事故案件的裁判尺度。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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