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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庭审记录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作者:陆艳萍 发布时间:2012-12-11 15:00:31
庭审记录由书记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制作完成的记录庭审过程的书面笔录,是法官进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确保庭审笔录质量过硬,是新时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庭审记录质量出现参差不齐的状况,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以寻找解决之道,以下是笔者的拙见:
一、庭审记录的现状及原因 (一)思想上认识不深,对庭审记录重视不够。不少书记员本身对庭审记录的重要性没有深刻认识,思想上的疏忽,导致行动上的怠慢,对庭审记录,应付了事,没有认真制作,使得合议庭合议时比较被动,也使得二审时,法官不能从庭审记录中看到完整的一审庭审情况。另外,有些法官对庭审记录也不够重视,给书记员灌输一种“差不多就行”的思想,使得庭审记录流于形式,不能成为断案的重要依据; (二)书记员流动性大,新手多,经验不足,导致庭审记录常处于“青涩”状态。近年来,各地法院招录新人员的比例较大,而多数考进法院的人员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少刚熟悉庭审记录的书记员两、三年后提升为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又重新安排新人来担任,庭审记录又回到“不成熟”的状态。 (三)对书记员庭审记录方面的培训太少,没有规范的庭审记录标准。由于庭审记录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书记员的主观可以影响记录的质量,没有统一的培训,庭审记录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记录五花八门,新手也难以快速的抓住重点、要点,对庭审的流程有可能也存在记录不完整的情况,导致案件因程序问题被发回重审。 (四)人少案多,书记员任务繁重,忽略了理论的学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多数基层法院的案子呈逐年上升趋势,有些书记员要承担几个庭的庭审记录任务,平时还要做其他日常工作,精力有限,很少进行理论学习。而好的庭审记录是建立在良好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没有良好的理论功底,庭审中会比较难以理解法官、律师、当事人的话语,记录出来的笔录也会缺乏法言法语。 (五)不少基层法院缺乏设备,仍以手记笔录为主,效率较低。硬件上的不足,使庭审记录处于一种较“原始”的状态,我院的法庭,基本上是以手记为主,即使有电脑,却又缺少打印机,不能便捷的打印出庭审笔录让当事人核对、签字。手记的弊端在于效率低,不易修改,页面不整洁。 二、改进方向 (一)提高思想认识,理解庭审记录的重要性。庭审记录固定了以当事人及审判人员的言行为主要内容的整个庭审过程的记录,同步反映全部庭审活动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是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重要求,是重要的诉讼档案之一,如果庭审记录流于形式,笔录出现疏漏和错误,必然导致实体处理上的错误。书记员应当提高到庭审记录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制作出高质量的庭审记录。 (二)以“以老带新”、“开展业务竞赛”等形式,使新进书记员快速进入状态。新进书记员对庭审记录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老书记员应多帮助、多指导,新手也应多学好问,“老带新”一段时间后再放手让新书记员独立,不宜直接放手。新书记员应多请教、多学习,有开庭时,应多主动到旁学习记录,多锻炼,多总结,多寻找差距。院里应多组织“庭审记录业务竞赛”,鞭策大家多钻研庭审记录的好方法。 (三)应每年举办庭审记录业务专题培训,提升书记员的记录水平。同一个庭审不同的书记员记出来的笔录效果会不一样,有些书记员能抓住重点,能归纳当事人无头绪、繁杂的话语,而有些书记员却胡子眉毛一把抓。培训能提高书记员的素质,告知他们庭审的重点、要点,授予他们庭审的一些好技巧,使他们在记录时能事半功倍。 (四)书记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加强理论学习。庭审任务重,闲暇时间少,这是客观原因,书记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时间等方法来挤出时间,认真学习,而科室也应当组织大家常学习新法新规,学好理论不仅对庭审记录有很大帮助,也是我们在法院工作的基础。 (五)加大法庭的硬件设备投入,促进庭审记录效率。因为庭审有固定的流程,利用电脑记录能够设定固定的模版,提高记录效率,庭审记录相对完整,且增加、删减方便快捷,能保持页面相对整齐。 (作者单位:广西 南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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