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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实现行政非诉执行“和谐”转变
发布时间:2012-07-05 15:41: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小丽)
自6月以来,广西荔浦县人民院集中突击,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月活动,受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案件200余件,送达180余件,征收社会抚养费59万余元,短短一个月取得如此良好的效果得益于法院的人性化、和谐式执行。
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法院办案人员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讲贯彻到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积极组织村干部的力量,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自动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确有困难无法执行的,特别是对农村困难家庭,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与被执行对象协商,制订分期交纳计划。通过以上做法,不仅避免了群众的反抗对立情绪,社会抚养费征收得以顺利进行,更大大提高了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和目的,使计划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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