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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旅馆开房卖毒品 人赃俱获领刑7年
发布时间:2012-12-07 14:38:54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男子为赚钱,在旅馆开房将毒品卖给他人,不料被公安人员当场人赃并获,自尝苦果。12月5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7月2日16时许,冯盛在贵港市一家旅馆内以价格人民币100元卖给吸毒人员苏海宇毒品海洛因二小包,净重0.05克,交易完毕即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并当场缴获被告人冯盛放在房内茶几上净重共24.72克毒品海洛因欲卖给“阿芳”,因“阿芳”外出取钱未完成交易。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收缴本案的毒品海洛因销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盛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非法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冯盛已经着手实施贩卖净重24.72克的毒品海洛因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该行为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冯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冯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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