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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卖海洛因0.06克获刑五月罚二千
发布时间:2012-11-26 10:31:36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02年,男子因盗窃领刑1年,改造后,不知悔改10年后的7月去贩毒。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韦霍建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2012年7月29日16时许,被告人韦霍建在田林县乐里镇交易场通道口以50元的价格将一粒海洛因卖给韦华规时,被缉毒民警当场抓获,分别从被告人韦霍建和韦华规身上缴获海洛因各一粒,净重0.06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霍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韦霍建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再次实施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韦霍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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