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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男子三次菜市场贩毒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2-12-05 11:50:06
本网讯(通讯员 黄佳葭)
12月4日上午,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的姚依林,因贩卖毒品,被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3月19日20时许,姚依林在金城江区中山路桥卜市场旁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杨志,得款30元。次日15时许,姚依林又在桥卜菜市场旁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给杨志,得款105元。同月31日11时许,杨志用手机联系姚依林购买70元毒品,两人到桥卜市场旁一巷道内交易,姚依林将0.25克毒品海洛因交给杨志,杨志付给姚依林70元。交易后,二人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姚依林的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0.8克、毒资及作案使用的手机一部;从杨志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0.25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依林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多次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姚依林系吸毒人员,以贩养吸,案后,其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打击刑事犯罪,根据被告人姚依林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的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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