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河华)
张伟违反国家禁毒管理法规,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购买毒品出售部分毒品后余下部分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10月25日被广西壮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
2010年6月至8月期间,张伟以在百色市经营游戏机需要人管理游戏室为由,先后雇请同案人莫某、黄某(已判刑)帮其销售毒品,并由黄某负责管理毒品和账目。之后张伟返回广州,每月往返百色一至二次。期间,黄某销售冰毒给吸毒人员李某0.5克。2010年9月1日晚,莫某根据张伟的指示到南宁接运毒品。次日中午,莫某带两包冰毒回到百色交由黄某分包。9月3日,准备出门进行毒品交易的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公安机关在其出租房内抓获莫某,并在黄某的身上查获一包毒品可疑物(净重4.6克)及毒资11000元。在对黄某、莫某居住的出租房进行搜查时,查获毒品可疑物22包,外包装为蛇胆川久液可疑物13支(每支10ml)及相关物证。经电子秤过秤,搜查缴获的毒品中,冰毒净重85.4克,“K粉”净重41克,从黄某身上查获的毒品K粉4.6克。综上,张伟贩卖毒品数量总计131克。
法院审理后,依法对张伟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