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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赖”的被执行人也逃不过周末不休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2-12-03 09:55:02


     本网讯(通讯员 郑志勇)   “我已经跟踪到被执行人现在住的地方了,请法院的同志为我做主啊!”11月26日下午17点30分,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秉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成功执结一积案。

    2008年7月7日15时许,被告黄响(被执行人)驾驶普通正三轮车载着原告胡金(申请人)在途径塘坊乡恒山路段一弯道时,车辆发生侧翻,胡金受伤。11月18日,法院判决黄响赔偿原告42500.4元,但是黄响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

    胡金在2009年1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做黄响的思想工作,但并未起效。2月13日,法院依法对黄响采取了拘留措施,其女儿便付了1000元,并答应会尽快筹钱支付剩余执行款,被执行人得以释放。但是,自从被行人释放出来后并未前来法院给付执行款,而且频繁搬家来躲避法院的执行,并把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和执行人员的电话设为黑名单躲避执行。

    2012年11月18,申请人妻子找到了被执行人的住处,便立即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可一直没人接,因为这是周末,法官没带手机。一番周折,还是联系到了执行法官,法官放弃了休息时间,来到了被执行人的住处,恰巧碰到了被执行人的女儿,经过一番调解,她答应一定转告被执行人并积极配合处理这件案子。

    11月22日,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商量这件案件的处理方案。双方经过一番努力,最终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答应在月底之前筹钱来法院支付执行款。2012年11月26日下午下午17点30分,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交纳执行款。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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