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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作者:郭新智 发布时间:2012-12-03 16:38:50
上诉率作为一项动态考核指标,是一个法院审判质量、办案效果的反映。通常上诉率越低,办案质量越高、社会效果越好。因此,上诉率的高低已成为当前各级法院关注的焦点,更是审判管理调控的重要指标。为了找寻规律,分析原因,全面掌控这一动态指标,有效降低上诉数、上诉率,以洛宁县法院近三年案件上诉数据统计为依据,对民事上诉案件的特点、原因以及解决问题建议调研如下:
一、民事上诉案件增加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各类民事案件上诉情况的分析,上诉案件增多的原因:一是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剧,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判决产生怀疑;二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特别是网络、媒体等各类负面报道的不断出现,导致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产生不信任;三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各地法院掌握的裁判尺度不一,“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存在,造成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不认同;四是个别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缺乏职业素养,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案件败诉后,把责任归咎于法院裁判不公,导致当事人上诉;五是个别法官道德失范,裁判不公,造成案件上诉;六是个别法官缺乏为民意识,简单办案、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不做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导致案件上诉。 二、解决案件上诉率过高的对策及建议 导致案件上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原因、人为原因和其他原因,为减少上诉数,降低上诉率,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广大法官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二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廉洁执法、秉公办案、一心为民的思想意识;三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司法公正,以公开促案件质量提高;四要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通过提高陪审员陪审率、陪审团参审率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以及广泛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进而监督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五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正面、积极宣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尊重和信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约束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 (作者单位:洛宁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
王增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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