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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偷情致流产以此勒索情夫4万元领刑4年
发布时间:2012-11-29 15:30:34
本网讯(通讯员 李文涛)
世上的奇事无处不有,涉及违法犯罪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11月28日,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处一起敲诈勒索案,一个孕妇为讹诈他人巨额钱财而声称她的胎儿被引产是情夫搞掉的。
2011年3、4月份,27岁的被告人刘艾青怀孕后,瞒着丈夫在外多次偷情。当情夫与她第五次发生关系后,经医院抢救后,胎儿仍没保住。此刻,丢了腹中孩子的被告人刘艾青一反常态,突然与情夫撕破脸皮,妄图就胎儿被引产一事狠狠敲诈一下情夫。她先后五次向情夫索要近40000元,由于情夫实在拿不出巨额款额,被告人刘艾青又以自己的老公是黑社会的,不拿钱就要报复其全家等相要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艾青利用被害人生怕自己做的丑事被家人知道的心理,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艾青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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