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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开车“碰瓷”绑架敲诈80万 两天全被抓
发布时间:2012-11-19 15:31:19
本网讯(通讯员 郭建桥)
多人有预谋利用汽车碰瓷敲诈他人80万元,并借口实施绑架被害人。11月18日, 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院以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明明、李几有期徒刑8年和7年。
2011年6月至7月份,被告人王明明、被告人李老大(已另案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和其两个狐朋狗友李几、李谷为了一夜暴富,经过密谋,准备用绑架人质的方法向有钱人勒索。他们携带刀具、胶带、鸭舌帽、墨镜等作案工具,多次到郑州、开封等地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7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老大、王明明、李几开着一辆黑色吉利轿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聚源路交叉口附近转悠着寻找目标时,恰与被害人王禅驾驶的车辆从他们车旁经过。被告人故意与王禅驾驶的车辆碰撞,后以商量包赔损失为由,把被害人王禅骗到自己的汽车上实施绑架行为。他们不顾王禅的反抗,强行把其拉至郑州市中牟县控制起来,然后打电话要求王禅的父亲准备80万元来赎人。第二天凌晨1时许,王禅的父亲按要求,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中牟县段585公里处将60万元赎金分两次扔到高速路下方。当被告人将60万元钱捡起逃窜时,李老大被守侯的民警一举檎获。第二天,被告人王明明、李几等也被民警抓获。被害人王禅被安全解救。 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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