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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儿子被打 父亲率20人索要医药费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0-24 08:56:05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误信儿子醉后言语,父亲一时冲动率亲戚20多人打砸并索要医药费10000元,最后却发现找错对象。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父亲许建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2011年2月3日晚,田林县者苗乡八中村八中屯的许继端在本村八三屯喝酒时,因猜码问题与该屯的王学荣发生争吵并互相推搡时,许继端被王志德持啤酒瓶砸伤而倒地,后许继端即跑回屯里扬言找人来报复。回家后,许继端称被王学荣用啤酒瓶打伤。次日晚,许继端的父亲许建勤在没有核实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纠集20个亲戚一起到王学荣家索要医药费。在许小东、罗志军等人打人、砸烂窗户玻璃、喊打喊杀的助威下,被告人许建勤等人勒令王学荣的父亲王兴紧当场支付10000元的医药费,否则就继续打砸。当地村干部、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劝阻,但被告人许建勤等人仍不罢休,王兴紧被迫借10000元交给许建勤,并签订赔偿协议书,事态才得以平息。案发后,被告人许建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将非法所得的10000元退还给被害人王兴紧并赔偿被害人的其他经济损失600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建勤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1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许建勤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将非法所得的10000元人民币退回被害人并赔偿被害人的其他经济损失600元,以及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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