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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一村支书套取铁路建设补偿款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2-11-06 16:54:57


     本网讯(通讯员 黄志红 叶国平)   利用铁路施工单位临时租用农民土地、补偿被毁农田的机会,村支书伙同他人大肆套取补偿款,结果也把自己“套”进了监狱。11月5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余才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

  2010年始,时任乡政府干部兼某村村支书的余才东在受乡政府委托做铁路征地协调服务工作。期间,余才东利用替村民与施工单位协调临时用地补偿款之机,在施工单位将补偿款拨付到乡政府铁路临时用地专账后,伙同他人以其他村民名义共同套取并私分用地补偿款14976元,余才东分得9976元。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才东又利用统计铁路施工造成的水毁农田面积时,累计虚报水毁农田面积10亩。2012年1月,余才东伙同他人以其他村民名义共同套取并私分乡政府发放的水田水系恢复补偿款共计50000元,余才东实得35000元。2012年3月,余才东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并全部退缴赃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才东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侵吞补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和主动退赃等情节,且能当庭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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