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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抛夫弃子外出打工 与人同居6载并生子
发布时间:2012-10-15 16:03:20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丈夫将6年没有回家并已在外面跟其他男人同居生子的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处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本案原告罗某(男)与被告黄某(女)同是广西田林县六隆镇农民,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后自由恋爱,并于1999年1月依当地风俗举行婚礼,从此结为“夫妻”。2000年7月,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同年共同生育了儿子小罗。2005年,为缓解家庭困境,罗某决定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同时安排黄某在家带小孩,但被告不安心在家,紧接着也跑到外面打工去了。自外出打工之后,黄某常年不回家也没有和丈夫罗某联系。后来才发现,原来黄某在打工期间结识了一名百色男子,并已跟他以夫妻名誉同居生活且生育了一个女孩。罗某极度痛苦,遂以双方分居六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并处理小孩的生活等问题。 经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同时被告黄某同意给付20000元精神抚慰金给罗某。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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