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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未怀孕 妻子一气之下“休夫”
发布时间:2013-01-06 08:57:21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一女子刘旋与有性功能障碍丈夫谭阳春同居3年仍然没有怀孕,一气之下将丈夫休掉。2012年12月31日,广西环江法院经过调解,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原告刘旋给付被告谭阳春经济补偿13000元。

    原告刘旋与被告谭阳春于2009年9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双方约定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婚后刘旋才知道被告谭阳春有性功能障碍并且精子存活率低,谭阳春先后花费了巨额治疗费用到区市某医院治疗。2010年10月原告刘旋向环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依法判决不予离婚。之后,原、被告继续共同生活,渴望生儿育女的刘旋仍然没有怀孕,为此,刘旋今年10月份再次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缺乏慎重的了解,且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其夫妻关系难以得到改善,为此,该院依法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经过组织双方调解同意原、被告离婚,考虑到被告谭阳春因病治疗,身体上和伤心上都受到伤害,依法同意谭阳春提出给付经济帮助款13000元的请求。调解成功后,刘旋及时按调解书履行。谭阳春也对调解书十分满意,感谢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了他自身的困难,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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