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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法院物业纠纷一审调撤率达84%
发布时间:2012-09-28 15:58:11
本网讯(通讯员 聂芳)
“小区内卫生比以前好了,保安巡逻也更频繁了,现在小区内环境很舒适。”2012年9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对案后的一位业主回访时,该业主如是说道。今年以来,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数量多、送达难、调解难的特点,吉州法院法官深入社区,推出三举措“接地气”“用真情”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集中上门送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大都数量多,标的小,且作为被告的业主地址都相对集中,大多业主上班时间都不在家,该院法官利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集中上门送达法律文书,一方面解决了送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时间。 二是调解贯穿始末。在庭前送达法律文书时,法官会听取业主的口头答辩,向业主释明物业合同的权利义务,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促成调解。开庭时,法官采取沟通交流法、法律释明法,耐心听取业主的陈述,对房屋质量问题,告知其应及时和开发商联系,对小区内卫生问题,告知其会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清理整治,对盗窃事件,告知其物业公司的义务是保证监控设备的完好和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庭后,法官还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处理业主意见,真正做到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截止9月15日,该院审结的17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有147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调撤率为84%。 三是案后持续跟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并非只注重短期效果。在该类案件审结之后,该院法官一直坚持案后跟踪,电话回访业主,督促物业公司及时与城管、街道取得联系并对小区内安全、卫生进行整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避免日后业主因同一问题再次拒交物业费。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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