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泷)
日前,重庆彭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邱某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000元。据悉,被告人邱某在本案案发以前就以注册交友网假冒军官,以婚恋之名行诈骗之实分别骗取被害人刘某某、张某某175088元、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在2011年2月左右,通过交友网注册虚假身份信息,结实重庆市彭水县内的女性汪某后,便通过短信、电话联系的方式和汪某发展为朋友。后又采用伪造军官证,以虚构的上海警备区海防一旅某部队高炮营营长“郭涛”的身份,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骗取被害人汪某的信任,以家庭困难、父亲看病、提干送礼、弟妹读书等由获取被害人汪某的信任,分16次骗取被害人汪某130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服刑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邱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彭水法院一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