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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相亲被骗结“梁子”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19 10:40:58


     本网讯(通讯员 熊典华)   2012年9月18日,江西靖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

    2009年11月21日,老杨带着小陈到贵州凯里市相亲,在老杨贵州朋友的引荐下,先后与三名女子见面,最终小陈与一名自称“张某”的女子成功“牵手”。在见过女方父母后,当即支付了18000元彩礼钱,以及2800元媒人钱。小陈便带着“女友”“张某”与老杨一同返回江西老家。途中,“张某”乘机离开,陈、杨二人寻一夜未果,最终确认上当受骗。回乡后,经陈、杨双方私下协商,老杨承诺赔偿小陈损失20000元,并立下字据。但是之后老杨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未付,小陈遂将其诉至靖安法院。

    2012年3月30日,靖安法院判处老杨偿还陈某人民币2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老杨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2012年7月,小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首先调查了被执行人老杨财产情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走访得知:老杨原籍湖南,二十多年前移居到此,目前所有资金都已耗费在自家宅基地建设上,确实没有资金偿还给申请人小陈。

    为使矛盾更好化解,执行法官多次到杨某家与其谈心,向其分析陈某的家庭状况,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后果。同时与陈某商量,考虑到杨某经济状况,可否实行分期付款。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坦诚交流,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当即筹措了六千元支给付陈某,剩余款项也将分期支付。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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