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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身亡 “妻女”法院求助
发布时间:2012-09-07 09:57:18
本网讯(通讯员 贺家仕 丰新华)
2012年8月16日,河南省虞城县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掉着眼泪的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女婴。副庭长贺家仕接待后得知,女的叫李冬梅,怀中的女儿不满两周岁,但丈夫不幸溺亡,赔偿款被公婆占有。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李冬梅在抚养女儿两个月后,将抚养权委托给小孩的爷爷奶奶李好聚夫妇,抚养费由李好聚夫妇自行负担。李好聚夫妇一次性返还给李冬梅生活困难补助费105000元。
面容憔悴的李冬梅哭着告诉贺庭长,2012年6月,其丈夫在浙江温州一水电站工地干活时,不幸溺水身亡,用工单位赔偿40万元。但该款全部被其公公婆婆占有。其带着女儿多次找公公婆婆索要该款,对方总是以各种借口一推再推,无奈只有到法院起诉。 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案件的正常审理和执行,遂建议李冬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多方查询,40万元赔偿款中的20万元,已经被转移到其公公李好聚小孩舅舅贺某的名下。查询到该笔被转移的20万元赔偿款后,遂依法裁定予以冻结。 9月5日,副庭长贺家仕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并对双方释法析理,虽然李冬梅与李好聚之子李军涛2009年1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如下协议:李冬梅在抚养女儿两个月后,将抚养权委托给李好聚夫妇,抚养费由李好聚夫妇自行负担。李好聚夫妇一次性返还给李冬梅生活困难补助费105000元。至此,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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