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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化解离婚夫妻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29 08:44:44
本网讯(通讯员 黎建军 文左龙)
12月28日,从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大、双方积怨深的债务纠纷案件。
申请人孙秋华(化名)与被执行人汪小飞(化名)原系夫妻关系,2010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房屋由被执行人汪小飞抚养和拥有,被执行人汪小飞除去小孩的抚养费后,给付申请人孙秋华财产折价款5万元。逾期后,被执行人汪小飞并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孙秋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申请人汪小飞近年来所经营的摩托车行生意亏本,债务很大,根本无力给付财产折价款。而离婚时双方的矛盾大,积怨深,申请人孙秋华又不同意暂缓执行。 申请人孙秋华一直想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并承诺如果被执行人汪小飞将孩子交给他抚养,将可以放缓对这笔债务的追究。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工作,终于使被申请人接受了执行法官的调解意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和孩子抚养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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