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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老爹出卖三名亲生儿领刑十一年
发布时间:2012-09-06 09:36:06
本网讯(通讯员 金珂 张娅敏)
虎毒不食子,但是有些人竟然以“家庭困难”为由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日前,因为先后三次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雷某和一女子同居,该女子生下一名男婴。与女友分手后,雷某将孩子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原阳县李X家抚养。2005年3月及2009年9月,雷某和妻子先后生下2名男婴,雷某以家中困难、无力抚养为由,经人介绍,将2名男婴分别以1.5万元、2.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抚养。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多次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遂依法对其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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