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娟 陈荣)
全州籍一妇人用铁锤将其睡梦中的丈夫锤死。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伍某某与秦某某系夫妻关系。2011年10月份,秦某某与张某某发生婚外情,并将张某某带回所承包的本村水电站内同居,被告人伍某某强烈反对,秦某某为此多次对伍某某进行了殴打。2012年2月20日0时许,被告人伍某某在该水电站的卧室内,要求秦某某与张某某断绝关系,遭到秦某某拒绝,两人为此又发生争执,秦某某熟睡后,被告人伍某某持自制铁锤将秦某某头部等处连击数锤,随后被告人伍某某打电话报警,秦某某经医院抢救于同月23日死亡。同日,被告人伍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伍某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故被告人伍某某及辩护人要求减轻处理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被告人伍某某及辩护人辩解、辩护认为被告人伍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本案中当时被告人伍某某用铁锤击打的是秦某某致命处即头部,其主观愿望是致被击打人死亡而非受伤。被告人伍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其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