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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厂关门执行陷两难 法院为13户茶农讨货款
发布时间:2012-09-04 16:39:57
本网讯(通讯员 秦燕)
今年以来,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立足于服务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涉农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涉案农民送去温暖与关怀。近日,马关县法院妥善化解了13件涉群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董某的老家在夹寒箐镇尖山村委会,当地的大多数村民都种植茶叶,但加工和销量滞后,董某遂即以自有房屋担保向银行贷款在尖山村开办了茶厂,专门收购村民自产的茶叶进行加工、销售。在茶厂开办过程中,最终由于种种原因茶厂停止运营。为此董某也欠下了13户村民茶叶款52075元,经过多次催要无果村民最终诉至法院,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董某仍迟迟不支付茶叶款,无奈之下13户村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马关法院受理了13件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由执行局长亲自承办,在作了相关查询措施后发现董某除了生活必须的住房和尖山村委会那个荒废的茶厂已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这让执行陷入两难。执行员通过多次实地查看,考虑到拍卖机器设备成本太高,拍卖的价款不足以抵偿欠款,且造成资源的浪费,村民以后栽种的茶叶在筛选和初加工上更加困难,最终执行员放弃了这一执行方案。 当时,13户申请人逐渐开始暴躁,不理解法院不拍卖机器设备的原因,经过三番五次作双方当事人工作,执行干警悉心将其中利弊分析给村民。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将董某的茶厂厂房及其所有机器设备折抵给村民,由13户村民自行经营的和解协议,在法院的督促下双方进行了交接。现在茶厂由13户村民按各自所占股份的形式恢复了经营。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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