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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卷款潜逃15年后被抓 妻子包庇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8 11:59:42


     本网讯(通讯员 许建军)   焦作市某企业供销科科长在一次收取外地人拖欠货款后,见财起意携款潜逃,一逃就是15年。其妻在丈夫逃亡后,多年来一直为其遮挡掩护,8月6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判处丈夫王某职务侵占罪5年,其妻李某包庇罪二年缓刑三年。

    1997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焦作市某企业供销科科长职务时到许昌市收取客户的货物货款23万余元后,见财起意,为了把该款项占为己有,他给企业负责人谎称自己在从许昌到郑州的客车上被人下了迷药,该笔货款被劫走。给企业老板虚晃一枪后,王某随即携带23万元货款潜逃,并将货款挥霍。自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1月被建为网上逃犯以后,焦作市公安局民警多次找被告人李某询问其丈夫王某的下落,并告知其丈夫被建为网上逃犯的情况,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抓捕或者劝投王某。李某不但拒不提供丈夫王某的情况,且多次资助丈夫潜逃。据了解,王某被抓获后,其家属将他职务侵占的货款23万元,如数全部退还。

    山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明知丈夫犯罪还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因二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家属已经代其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系初犯,且悔罪态度较好,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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