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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诱”方式盗窃 夫妻双双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08-02 15:22: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对一起以“色诱”按摩方式进行盗窃钱财案进行宣判,以被告人辛某喜、邓某香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400元。同时,没收其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
2012年4月4日,他们与沈某华、尹某兰(均另案处理)商议采用“色诱”按摩的方式进行盗窃,被告人辛某喜与邓某香配合,沈某华与尹某兰配合,4月8日晚,被告人辛某喜驾驶赣GW7377面包车载着邓某香、沈某华、尹某兰到达泰宁。4月9日中午,被告人邓某香以按摩为由,将林某骗到被告人辛某喜事先在宾馆开好的房间。之后,被告人辛某喜趁机溜进房内,在林某脱下的衣服内盗得现金人民币1600元及黑色翻盖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2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喜、邓某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2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俩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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