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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花甲老人因下棋生争执互殴
发布时间:2012-08-01 10:55: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爽)   对于退休在家、颐养天年的老年人而言,闲暇时间相约一同下个象棋,本属休闲娱乐的好方式,可老王和老陈两个花甲之年的老人,却因为下棋时发生了小争执,就拳脚相对,不仅伤了身体,更伤了感情。7月30日,江苏徐州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判决被告陈跃贤赔偿原告王永进医疗费、误工费合计600余元。

    69岁的王永进和61岁的陈跃贤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二人平时就很能聊得来,退休后,便经常相约一同打麻将、下象棋打发时间。2011年9月20日下午,他们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宿舍楼前的凉亭里下象棋。当天,老陈有些不在状态,总是举棋不定、犹豫不决的,一开始,性子急躁的老王还按着性子,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冲老陈嚷嚷,并不停地发牢骚。老陈实在听不下去,反驳了几句,这下老王更急了,满口脏话骂了老陈。围观的邻居越来越多,老陈觉得很没面子,挥拳打向老王,导致老王右眼及面部受伤。。

    事后,老陈向老王支付了医疗费1469.59元,可老王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于今年5月一纸诉状将老陈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年龄均已超过60周岁,下棋休闲本属娱乐,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实属不该。由于原告受伤并未造成残疾等严重后果,故对原告要求支付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被告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已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在事发后陪同原告就医治疗并已支付部分医疗费用。被告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侵权责任,能够弥补原告的损害,故根据本案情形,对原告要求被告再行赔礼道歉的要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据原告王永进提交的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证据判令被告陈跃贤赔偿其损失共计600余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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