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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树引发“手锯惊魂” 二人互殴受伤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09 15:19: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森彪 褚嵩岳)
电影《电锯惊魂》的桥段让人觉得离奇恐怖,可是在现实中却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手锯惊魂”,居住在同村的二人因纠纷持手工锯大打出手。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1年4月28日14时许,滑县慈周寨乡慈三村刘大与本村刘二、刘三因伐树产生纠纷,继而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刘大拿起手工锯朝刘二、刘三乱砍,致使刘二、刘三受伤,后被告人刘二与刘大夺锯,刘二用脚朝刘大的面部、腰部乱跺,致使刘大上颌骨骨折、左手伤口累计长度17cm。经法医鉴定,刘大、刘二的损伤已经构成轻伤,刘三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大,刘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核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大,刘二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双方达成调解和谅解意见,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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