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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培根的两面性看法官与金钱
作者:吕国清   发布时间:2012-07-25 09:58:30


    培根有一条著名的法谚:“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河水,而不公正的审判却污染了河水之源。”然而,每个人都有两面性,做为法学家、政学家、哲学家、语言大师的培根也不例外。他的名言让人叹为观止,但落实到自己身上却大打折扣了。他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被人控告受贿罪成立,结果被判决罚四万英镑,并被囚禁于伦敦塔,后又被国王赦免才出来,他自己也因此写了悔过书。这样一位伟大的法学家,其行为很让人大跌眼镜。培根的法谚已成名言传遍世界,在许多揭露法官贿赂的案件报道中常被引用。但不光彩的培根也成了搅污水源者,很耐人寻味。

    培根的有两起典型的受贿案件,说起来很有意思。一起是奥贝里控告威廉·布鲁克爵士的案件。经接近大法官培根的人点化,奥贝里携带100英镑,叫上两个朋友去培根的官邸送礼,培根当着奥贝里两个朋友的面竟然把100英镑笑纳了。我想现在中国的众贪官打死也不会干这等蠢事,看来培根在敛财上很缺乏智慧。再一个爱德华·埃格顿控告其兄长的案件。爱德华·埃格顿给培根送去了沉甸甸的400英镑。培根的第一反应是:这太多了,我不能接受。但面对如许多的钱,培根嘴上拒绝,但还是经不住诱惑又笑纳了。这两位给培根送礼的当事人好不高兴,以为胜券在握。但培根接受了贿赂,便仍判决这二人败诉。有人说,钱收了,事不办,培根只是弄脏了自己,却没有污染“河水之源”。但有人怀疑培根“吃了原告吃被告”,受了另一方更大的贿赂,已无据可考。但可考的两位行贿人又提出申诉,英国下议院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了培根的受贿行为,结果可想而知,培根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让人难以置信的人是,当初奥贝里的朋友在乔治·黑斯廷斯爵士面对培根所下的判决时,警告培根将把他受贿之事公之于众。培根鄙夷地说:如果要告,我将用我的名誉否认此事。然而,当许多案件的当事人都到下议院控告培根受贿时,大法官培根傻眼了。整整28件物证摆在那里,培根不敢对质。这些物证有价值800英镑的饰盒,价值500英镑的钻石耳环,价值50英镑的金扣子……事实胜于雄辩,培根这位充满智慧的才子只得说了一句充满智慧的话:“在国会这200年中,它是最公正的判决。”幸得国王开恩,培根才免遭弹劾。但他贪官的污点则是永远抹不去了。侥幸心理打倒了这位伟大的法学家,也许这位伟人在金钱这点上“灯下黑”了,名声岂能阻止证据的力量!

    有人说,培根能承认受贿并写下悔过书还算不错,他尽管收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贿金,但并没有偏袒一方作出不公正的判决,换言之,属于“贪赃”不“枉法”,似乎比现在某些道德败坏的贪官强多了。对此,我们不禁要发出这样的诘问:不“枉法”就能堂而皇之地“贪赃”么?法官职业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哪儿去了?其实,“枉法”和“贪赃”是贴得很近“亲兄弟”,尽管前者说明的是司法结果公正与否,后者彰显的是法官清廉与否,两者未必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一定有内在的联系。倘若“贪赃”不“枉法”,虽说没有因枉法裁判“污染了河水之源”,但也污染了一段河水,至少是侵犯了群众利益,让接触这段“河水”的群众感到了切身之痛。法官由于缺失了职业操守,迷失道德底线,成了金钱的俘虏,对法院和法官都是一种“贱卖”,也是法纪所不允许的。“贪赃”不“枉法”较之既“贪赃”又“枉法”,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没有什么可称道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法官从贪赃发展下去,下步将如何呢?是不是很危险呢?

    培根对金钱有深刻的理解,他在《金钱论》中有这样的名言:“金钱是品德的行李,是走向美德的一大障碍,因为财富之于品德,正如军队与辎重一样,没有它不行,有了它又妨碍前进,有时甚至因为照顾反而丧失的胜利。”说得多好啊!但身居大法官高位的培根按说不差钱,据说还娶得富婆,生活最起码是稳定的,这也类似我们法官所处的地位。“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看起来很有人情味的道理,但这是审判权的寻租行为,在任何职业中都是不允许的。法官在法制天空飞翔的翅膀上一旦挂上金钱的重量,他的审判里程就不会飞得太远。

    培根还说:“金钱是好仆人,但不是好主人”。但道理好说事难做,这位伟大的法学家也是心里想得清,但眼中忍不过,手中放不下。培根出狱后,最后在修改他的《培根论一生》中《论金钱》一章时,核实了三个案子,试图发现金钱的阴谋,但因培根的死亡没有写出来。后来很多人试图破解,始终无令人信服的答案,直到前不久有人根据这三个案子找到了令人信服的答案:在你获得金钱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紧张或屈辱,在获得金钱之后,就不要指望这些东西会让你生活得怡然自得,因为在紧张或屈辱中得到的金钱,用起来会更加不安和心酸。 这是一个迟到的答案,现在金钱成为有些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但有钱而不快乐是时下通病,让人怀疑中国人是否被金钱异化了。钱本身没有价值,用钱办了有益的事才有价值,钱能催人奋进,同时也能让人颓废和灭亡。法官也需要钱,法院也需要很多钱,关键是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金钱万能论”迷失了自我,法官应从培根的临终遗愿中受到一些启示,别在金钱的奴役下过紧张或屈辱的生活,那会一生不安和心酸的。

    钱无罪,人有病。成功是一种毒药,钱是它的药引。当今司法界正上演一场金钱与公正的“双人舞”,法官就是这场“双人舞”的导演,安排好金钱与公正的舞步,那就是一曲和谐的舞蹈;如果金钱将公正俘虏,那就是与狼共舞;一旦公正被金钱打倒,司法腐败必然大行其道。我们总想做自己的主人,却常常沦为金钱的奴隶。现在总有人想信金钱的魔力,想着利用金钱买关系、换人情,让公平的天平向自己倾斜,法官就是金钱“糖衣炮弹”攻击的目标。金钱是怎么搞定我们的?他为什么总能肆无忌惮地驱使某些人漠视底线、践踏法律?那因为人人都有各种欲望,欲望能让人丧失理智,金钱又是欲望的发动机。这个发动机功率越大,法官在歧途上跑得越快、跑得越远,最终无法控制误入歧途。所以法官应当高度警醒,别成为金钱的奴役工具,丧失了做人做事的底线,最终像培根一样身败名裂。

    培根说得好:“司法之处所是一种神圣的地方,所以不仅裁判所,就是坛阶庭院都应当保持圣洁,不受秽闻贪污之玷。”这句名言非常适当用于当今的法院。庄严的法庭应是公正的天堂,庄严的国徽下岂容铜臭弥漫,法官心灵岂能让名利玷污。只有所有法官都能正确处理金钱与公正的关系了,法院的公信力也就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就提升了。

    英国法官丹宁在他写的《法律的界碑》中对培根下了一个颇为精当的评语:“脑袋是金子的,但他的脚却是泥的”。当代法官当以培根为戒。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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