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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法院倾注爱心全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2-07-25 14:07: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菊荣 陈丹丹)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于2006年,现有审判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几年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至2012年6月,武陟县法院共审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3起,涉及犯罪类别较多的是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强迫卖淫、寻衅滋事等六种犯罪,涉及犯罪人数184人,在社会上都能自觉接受改造,痛改前非,走上新生。 坚持一个原则,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法定程序原则。武陟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抱着像医生对待病人,家长对待孩子,教师对待学生一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好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例如法定代理人出庭制度、辩护制度,开庭审理时,全部通知未成年人父母或成年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对凡未委托辩护人的,他们均向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指定函,由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担任指定辩护人。 坚持“三调查、四算帐、一指明”的少年审判方法,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武陟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总结往年的审判实践,摸索出了“三调查、四算帐、一指明”的少年审判方法,即开庭前对少年进行三方面的调查:调查被告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查被告人的左邻右舍、调查被告人的家庭,从中了解少年犯的家庭及走上犯罪的根源。庭审中给少年被告人算清四笔帐:即社会、家庭、被害人、本人四个方面的得失帐。一指明是在宣判时给他们指明今后的方向。用这种方法审理案件,使绝大多数少年犯都能心服口服接受审判,自觉接受改造。 坚持两个延伸,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做到法庭内外。 就案延伸:对已判决的未成年人,坚持上好最后一堂课,使他们树立自信,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社会延伸:就是对所判决的未成年缓刑犯做好按人建档,从村委、居委会到家庭、学校给未成年缓刑犯营造一个好的改造环境。通过“青少年维权岗”开设的公布维权阳光信箱、设立维权咨询电话、为青少年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等工作,做好“问题少年”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有效的推动力。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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