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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三转型”倾力化解“三大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29 16:49: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娟)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90%以上是农村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案件。由于该类案件历经了我国多次土地改革,历时久,情况复杂,许多事实难以查明,加之争议双方矛盾激励,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全州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通过向“多方联调”、“主动参与”和“强化协调”转型,有力化解“三大纠纷”。近年来,行政庭法官通过作双方当事人协调工作,化解纠纷,原告撤诉率保持在50%以上。 变“孤军作战”为“多方联调”。该院为促成三大纠纷案件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主动邀请陪审员、基层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为行政和解创造环境和条件。 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参与”。该院审理三大纠纷坚持“走出去”方式,变坐堂问案为多下乡实地调查,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处等方式,化解纠纷。 变“为结案而审案”为“强化协调。法官从案结事了角度出发,对三大纠纷从受理到裁判文书送达全过程坚持辩法析理工作,即使依法不能协调结案的,也要通释法工作让行政相对人对自己所进行的诉讼有所了解,进而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缓解矛盾激化。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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