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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出信用卡留下不良纪录 法官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14 13:57:55


     本网讯(安秋旭)   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这张轻薄的小卡片在给大家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这样那样的“麻烦”。12月3日,石河子市法院调解解决了一起因“信用卡”引发的名誉权纠纷。

    作为“80后”的技校教师小丽到了买房结婚的年纪。今年10月的一天,小丽一早来到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工作人员的话却让小丽懵了:“我们银行的征信系统显示,您的信用卡有不良记录,您的贷款利率要高于普通标准。”

    “不可能啊。我的信用卡没用过啊。”经过仔细回想,小丽记起,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期间,她曾经把自己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借给同事李同使用。果然,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在此期间这张信用卡先后四次透支,而且没有及时还款,致使小丽的银行卡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

    对此,小丽立即打电话问李同,李同当即承认有这么回事。可是,这些不良信用记录造成小丽的贷款信誉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比普通人的要高出很多,对于小丽的损失应该如何挽回,两人也没有商量出个所以然。

    11月20日,小丽来到法院,把李同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忠民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李同当庭向小丽赔礼道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同于2012年12月1日前赔付小丽精神抚慰金3000元。

  事后,小丽很后悔地说:“‘信用’真是不能随便借啊!”

    (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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