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西岑溪法院集中宣判八起毒品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2-06-26 14:36:03
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东波 郭益银)
6月26日上午,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对八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谢文成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31日下午,被告人谢文成携带含氯胺酮、咖啡因和麻黄素成分共净重1130克的99瓶 “神仙水”乘坐客车从广西东兴市中转经玉林往岑溪市,于次日凌晨抵达岑溪市入住宾馆后被当场抓获。被告人李盛文、闻人锋生等8人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K粉、摇头丸等贩卖给他人,闻人锋生还容留吸毒人员在其租屋内吸食毒品冰毒。 法院认为,9被告人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其中被告人谢文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盛文、闻人锋生等8人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闻人锋生提供场所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闻人锋生一人犯二罪,依法数罪并罚。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岑溪市法院共审理了毒品犯罪案件37件41人,大部分被告人均为长期吸毒或戒毒后复吸人员,借贩卖毒品或容留吸毒之际满足自身的毒瘾,有些甚至将毒品推销给未成年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隐患。 为了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提升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岑溪法院一贯坚持从严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并采取集中宣判、组织旁听、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危害。 同时,法官亦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进一步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增强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