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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前科男子非法持有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5 09:29:54
本网讯(通讯员 孙瑜)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岩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被告人黄岩,江西省萍乡市人。2000年9月26日因盗窃被福建省莆田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教二年,2002年11月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2006年1月23日刑满释放。2012年5月16日,丰城市公安局接到情报后在丰城市白林宾馆202房间抓获被告人黄岩,并当场缴获麻果、冰毒等毒品,总重量共计233.7985克。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岩非法持有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共计233.7985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庭审中,被告人黄岩的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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