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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等合成毒品成毒案罪魁
发布时间:2012-06-21 15:05:36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时,海淀法院根据近几年来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统计后发现,涉毒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海淀法院根据统计发现,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案的各种毒品,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首的新型合成类毒品,已取代海洛因的地位,成为毒品案件中的主流毒品。案件中的被告人,反侦查意识不断提高,涉案手段更加隐蔽。他们分工明确,合作作案,经常指使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来实施犯罪行为。 统计显示,涉案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者比例很高,占毒案全部被告人的五成以上。他们难以摆脱“以贩养吸”的生存模式,同时他们在生活、就业等方面往往因为种种主观偏见而受到各种歧视,融入社会的诸多努力也无法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最终自暴自弃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另外,涉案被告人中,青少年群体所占比例很高,已达到60%——70%的程度。 国际禁毒日 即国际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案件1 因公染毒 男子贩毒获刑1年 在工作中染上毒品,后被批准因病提前退休,43岁男子刘某开始贩毒。昨日上午,刘某又因贩毒0.04克被一中院终审裁定获刑1年。 证据显示,2011年7月20日,群众王某向警方举报了一条贩毒线索,并于当天在警方的安排下,向贩毒人员张某(另案处理)约购毒品。随后,张某在与王某交易时被控制。警方起获一包海洛因,净重为0.04克。张某交代,该毒品是他刚从刘某处购得。当天下午,刘某到案。 据了解,43岁的刘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件审理时,刘某辩护人出示了一份刘某原单位的证明显示,刘某曾在工作中多次立功,因在工作中染上毒品,后被批准因病提前退休。 辩护人认为,刘某贩卖毒品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海淀法院一审确认了辩护人提交的证明,但认为,刘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其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 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刘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昨日上午,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刘某当庭表示撤诉。 法院确认后认为,刘某要求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其撤诉、维持原判。 案件2 毒贩受审 胳膊现多处针眼 昨日上午,海淀法院集中对一批涉毒被告人进行了宣判。7名贩毒人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7名被告人中,32岁的汪宇曾分别因为流氓、抢夺、吸毒、贩毒被治安拘留、判刑、劳动教养。 昨日,汪宇被带入法庭时,几乎1.8米高的他,四肢瘦弱,左胳膊上有多处小针眼。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26日,举报人周某向警方提供了一贩卖毒品的线索,并电话约见汪宇购买毒品。当日16时许,汪宇在海淀区双安商场对面,以700元的价格向周某贩卖一包毒品时,被当场控制。警方在汪宇的驾驶本夹层中,也起获1包毒品。经鉴定,两包毒品系海洛因,分别净重0.27克和0.08克。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汪宇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 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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