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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被开房” 女子遭人误解名誉受损
发布时间:2012-06-20 14:03:48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席引路 夏旋)
刘女士因为一条开房记录而被王女士认为她与王女士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觉得冤枉的她只得以名誉权纠纷起诉王女士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正名,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今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刘女士诉称,自己与王女士及王女士的丈夫孙先生本来是熟人。在今年4月自己在正常上班,被告王女士的两位家人却来到刘女士单位兴师问罪,说刘女士破坏王女士的家庭与孙先生一起开房,而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一张所谓的开房记录,上面显示两人曾一起开过一次房。刘女士要求将孙先生叫来对质,但两人不管不顾也不听解释对刘女士破口大骂,很多同事围观造成极大影响。事情发生后,刘女士要求孙先生过来说明此事,孙先生承认是为了给银行朋友凑办卡业务借用了刘女士的身份证,在借用身份证期间孙先生用此身份证与他人出去开房。孙先生证明此事与刘女士无关,但这种解释王女士并不认可,王女士还声称要在更广范围内宣传此事。 刘女士认为,孙先生已经证明了自己与这次开房事件无关而被告的行为是捏造事实并公开宣扬,严重侵犯了刘女士的名誉权。故刘女士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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