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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疑偷拿钱 名誉“受损”讨清白
发布时间:2012-06-13 13:38:1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贺雯琦)   10岁的黄某因被怀疑偷钱遭同学笑话而拒绝上学,黄某的父母以黄某的名誉受到损害将丢钱的朱某告上了法庭。日前,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2011年12月26日,广南县八宝镇某小学10岁的学生黄某爬到某幼儿园朱某的住处玩耍,第二天朱某发现自己的1000元现金不见了,问了附近玩耍的孩子,被告知黄某昨天到过自己的住处,便怀疑是学生黄某所为。朱某随即将此事告诉了黄某所在的学校,学校老师到班上询问黄某是否拿了朱某的钱,同班的孩子知道后都在传黄某是小偷,导致黄某拒绝再到学校上课。2012年1月黄某的父亲以朱某的无端怀疑给黄某名誉带来了损害将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2万元,朱某也当庭提起反诉要求黄某返还其被偷的1000元钱。

    广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因双方都未能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经法庭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撤回起诉。但是黄某的父母担心黄某心理会受到影响,考虑到黄某年纪还小,该事件可能会使黄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承办法官主动到黄某所就读的小学对事件进行了澄清,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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