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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逾九成
发布时间:2012-05-25 14:09: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农玉慧)
今年以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和“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把定分止争、服判息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了服判息诉率,2012年1-5月份,一审服判息诉率超90%,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工程。 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努力打造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机制,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深入了解司法的性质和原则,相信法院是严格依法办案的,从而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司法,从而提高了对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裁判文书是司法裁判的书面载体,要讲求法理、讲通法理、依法裁判、以理服人。该院通过坚持组织法官学习《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严把裁判文书评查关等方式来提高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并要求在每份裁判文书后附上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以便当事人查阅,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同时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 做好判后解疑释法工作。该院就法院裁判向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及时消除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困惑和疑虑,增强他们对判决的认同和信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对辖区内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尽可能直接送达当事人,耐心真诚倾听当事人意见,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减少败诉方与法院的对立情绪;在立案大厅设立判后答疑室,安排资深老法官进行接待;告知当事人除了向主办法官咨询外,亦可向业务庭庭长、院领导请求答疑,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督促当事人履行。在调解书及判决书生效前,跟踪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并关注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如果发现当事人有不自觉履行倾向,立刻多方面做思想工作,如果当事人仍对法律文书心存疑虑的,则进一步对其进行法律明晰与答疑,促使其自动履行。实践证明,主办人紧密跟踪问询、督促当事人履行这种方式效果良好。 扩大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和信任的桥梁,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与大众的距离。人民陪审员日常生活在民众之中,其参与司法审判,更容易收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民意并吸纳入司法裁判,增强司法裁判的民意性和合理性,促使审判工作更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进而服判息诉。1-5月份,灵山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高达100%。 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不放过任何调解结案的可能。实践证明,调解结案不仅提高了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而且避免双方当事人因诉反目成仇,服判息诉,大大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上访。1-5月,调解、撤诉结案602件,占民商案件总结案数的70.9%。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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