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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庭前多措促调解案件调撤效果佳
发布时间:2012-05-25 10:55: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彩萍)
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继续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为着力点,立足“司法为民”宗旨,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和目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调解率和撤诉率,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今年1—4月份,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2.6%,位居全市前列。
该院在审查立案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把握矛盾的源头,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对当事人详细分析诉讼中或执行中的各种风险和会承担的后果,使当事人对其诉讼前景有充分的认识和对利害进行权衡,当事人一旦获得准确信息,自然会作出对己有利的选择,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顺利化解纠纷。 该院主动与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联系,创建联合调解机制,坚持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发挥多方力量,促成案件的调结,既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又很好地节约了诉讼资源,增强了诉讼效果。 对于一些较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为了达到化解矛盾和宣传法制的作用,该院法官采取现场办案、巡回办案的方式,上门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成功的案例宣传调解结案的途径,鼓励当事人能调则调。 该院除专门指派两名曾在审判庭工作多年、极具调解经验的审判人员专门从事庭前调解工作外,在遇有相关案件时,采取合理分配,调整人员的方法,安排合适的人员适时参加调解工作,调解力量得到加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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