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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法院院长携卷下访息民“怨”
发布时间:2012-06-11 10:49: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正光)
6月8日下午,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院长熊庆文在石镇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带着案卷来到石镇西关村下访老信访户祝泽美。
这是一起因个人与企业之间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上访人祝泽美是万年县石镇正大街居民。1978年以来,一直租住石镇副食品厂房屋。1991年元月,因副食品厂扩大生产需要,要求收回房屋用作存放生产原料。经过双方交涉,祝泽美一直没有腾出房屋。同年,副食品厂向法院起诉,要求祝泽美一家搬出该房屋。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责令祝泽美在判决书生效后三个月腾房,并由副食品厂给付600元搬家费。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并由法院强制执行迁出房屋。祝泽美一直不服,开始不断上访。 在下访包案过程中,熊庆文在听取案件承办人审理情况汇报后,查阅了卷宗材料,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这房子是你租住副食品厂的,不是你自家的房子,法院判决你搬出房屋,给了你充分的准备时间,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又是在给了你充分的准备时间,并在再三做你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并由副食品厂承担600元元搬家费,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上,法院这样做,都说得过去。”针对祝泽美对法院裁判、执行过程的疑虑,熊庆文一一作了详细的解释。 在三个多小时的接访过程中,熊庆文耐心谈事实、摆道理、讲法律,让祝泽美,特别是他的家人感到理亏,并打消了继续上访的念头。 临走时,熊庆文看到祝泽美家庭生活困苦后,送给他600元抚慰金。祝泽美及家人都表示对法院人文关怀表示感谢,今后将安心家庭生产,不再给社会添麻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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