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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官喜做“和事佬”案件调解撤诉为主
发布时间:2012-05-21 16:18: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李妍)
“谢谢法官的调解,我希望用一段时间修复我们夫妻的关系,我愿意撤诉。”5月16日,在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郑坊法庭的调解室里,原告姜某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到。
该庭全体法官严格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方针,扎实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针对不同案件,该庭调解的重点和方法也有所不同。在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中,涉及到当事人的感情纠葛,调解时注重围绕“情”字做文章,用亲情唤起当事人的良知和理智,引导他们“修复”亲情;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相邻权等朋友、邻里间的纠纷,法官注重讲“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邀请当事人对照法律、情理检查自己的行为,在当事人明理后再拿出调解建议往往容易被接受;对于起因复杂的案件,往往交织着当事人之间法、情、利方面的纠葛,法官对纠纷起因认真加以梳理,抓住重点,调解时或法、情、利并重,或寓情于法,使案件得以顺利处理。 据统计,截止目前,该庭共结案52件,其中调解撤诉的就达44件,调撤率近90%。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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