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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食品违法犯罪
作者:马云 程晓杰   发布时间:2012-05-24 11:24:04


     光明网讯   据陕西法院网消息,5月23日,陕西省高院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关于依法严肃审理假冒、伪劣药品、食品案件的通知》,以严厉打击不法商贩,遏制假冒、伪劣药品、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势头。

    近期,陕西省发生多起假冒、伪劣药品、食品事件,其中有些已涉嫌犯罪,进入司法程序。这些案件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通知指出,药品、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社会问题,各级法院必须站在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高度上,充分认识依法严肃审理假冒、伪造药品、食品案件的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对涉及医药、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严肃处理。不仅要惩治生产制造假冒、伪劣医药、食品的不法商家,还要对销售明知是不合格医药、食品的单位、个人,对在监管环节中存在的渎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审理中发现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相关机关进行惩处,以实现从源头到市场全面打击的司法效果,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假冒、伪劣药品、食品案件过程中,应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还要将质量与效率相结合,及时受理、及时审判、及时宣判;要注意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医药、食品企业进行公开宣判等活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积极开展带案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军营的“五进”活动;应联合医药、食品监管部门到重点企业进行普法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生产、销售药品、食品的从业意识,更好地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全省医药、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中的安全问题;对审理中发现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中存在疏漏、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查处不严等情况,要及时向该部门发司法建议;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审理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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