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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CS”受伤 起诉队友获赔
发布时间:2012-05-08 10:50:5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马敬)
近年来流行的网络游戏CS被商家引入变成了备受年轻人欢迎的真人CS游戏。真人CS游戏规则与网络游戏大体一致,存在身体对抗和战略对抗,在年轻人释放工作、学习压力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但是真人CS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真人CS游戏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女士诉称,2008年7月20日,她在怀柔与同事进行真人CS游戏。游戏中,她和同事对黄先生进行包围要“活捉”他,但没有成功,同事跑向别处,在她未跑的情况下,黄先生在她的后面向她举枪,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转头,黄先生的枪把她的眼镜打掉并杵到她的左眼睛。当日她在同仁医院进行了眼角膜缝合术及下眼皮缝合术,当天费用由黄先生支付。2009年7月她同黄先生一起到同仁医院眼科特需门诊做检查,裸眼视力:右眼0.05,左眼0.02,戴眼镜视力:右眼1.2,左眼1.0,同时医生解释:虽然眼角膜缝合后的疤痕深而且乱,但由于位置比较偏向眼角位置,视力恢复的还可以,是不幸中的万幸,未拆下的一针可以慢慢吸收,但要特别注意保护左眼,少看电脑,绝对不能再碰伤。眼睛有不适时及时就医。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是没有达成一致。故将黄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黄先生支付医疗费501.46元、护理费2000元、误工费46 7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物品损失费2000元、交通费438元、后续治疗费1万元。 庭审中,被告黄先生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认为在事件中黄先生不存在过错,李女士陈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本案是发生于2008年7月20日,李女士2011年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且李女士要求的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定依据。李女士所述“脑垂体瘤及听神经瘤”不是伤害所导致的后果,与本案无关。4、事发当时未损坏李女士眼镜。其所受伤害并不严重,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依据。 经审理查明,李女士与黄先生系同事,在出游中自愿参加CS真人对抗游戏,游戏过程中,黄先生所持的CS枪将李女士左眼致伤,眼镜损坏。事发当日,黄先生陪同李女士去医院进行了缝合治疗,并支付医疗费1457.04元。李女士之伤经诊断为左眼角膜裂伤、左眼睑皮肤裂伤,左眼前房出血、左眼底待查。之后,李女士数次去医院进行过换药、拆线、复查。2009年7月29日,黄先生与李女士到医院进行了复查。李女士自行支付医疗费501.46元、配眼镜费104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先生与李女士对李女士左眼所受伤害均无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平均分担民事责任。李女士自行支付医疗费501.46元、配眼镜费104元,应作为某的损失。考虑到李女士数次去医院治疗、复查,法院酌定认定交通费数额。误工费的具体数额,李女士要求过高,法院将参考李女士去医院治疗复查的次数,酌情予以确定。因李女士就其主张的护理费2000元、物品损失2000元、后续治疗费10 000元,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其护理费、物品损失、后续治疗费之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因李女士所受精神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黄先生赔偿李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配眼镜费等共计2600余元,扣除黄先生已支付的,黄先生实际支付1800余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了上诉。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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